林微言是在整理书架的时候发现那个信封的。
不是故意要找,是那本《古籍修复案例汇编》太厚了,她从书架上抽出来的时候,信封从书页间滑落,像一片秋天的叶子,飘飘悠悠地落在地板上,发出一声很轻的、几乎听不到的声响。
她弯腰捡起来。信封是牛皮纸的,没有署名,没有日期,封口没有粘,只是折了一下。她站在那里,手里捏着信封,犹豫了大概三秒钟,然后打开了。
里面是一枚袖扣。
银色的,上面刻着很细的藤蔓纹路,中间镶嵌着一颗小小的蓝色宝石,在台灯的光线下泛着幽幽的光。林微言一眼就认出了这枚袖扣——五年前,沈砚舟第一次正式穿西装的时候戴的就是这对袖扣。那天是他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日子,她偷偷溜进会场,坐在最后一排,看着他站在台上侃侃而谈,袖口的蓝色光芒一闪一闪的,像两颗遥远的星星。
后来她问过他,为什么选蓝色的袖扣。
他说:“因为你的名字里有个‘微’字,微光的微,蓝色的光最微弱,但最好看。”
这句话她记了五年。记到现在,一字不差。
信封里除了袖扣,还有一张纸条。纸条上的字是沈砚舟的笔迹,她太熟悉了——那种瘦长的、略带倾斜的行书,像他这个人一样,表面上规规矩矩,骨子里全是自己的脾气。
纸条上写着:“你走的那天,这枚袖扣掉在了你家的地板上。我捡起来了,但一直没找到机会还给你。或者说,我一直没找到勇气还给你。”
林微言把纸条翻过来,背面还有一行小字:“不是舍不得这枚袖扣,是舍不得你。”
她站在那里,手里捏着那张纸条,看了很久。久到窗外的天光从亮变暗,久到巷子里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。陈叔在楼下喊她吃饭,喊了三遍,她都没有应。
陈叔只好自己端着一碗面上了楼,推开虚掩的门,看见她站在书架前面,手里攥着一张纸条,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。
“丫头?”陈叔把面放在桌上,走近了几步,“怎么了?”
林微言回过神来,飞快地把纸条和袖扣塞进信封里,转过身,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。但她的眼睛是红的,鼻尖也是红的,一看就是哭过的样子。她这个人,从小到大都不爱哭,小时候摔破了膝盖都不吭一声,能让她哭的事情,一只手就数得过来。
陈叔没有追问。他在书脊巷开旧书店几十年了,什么人没见过,什么事没经历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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