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了一份动议,援引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促进和解的条款,声称“考虑到本案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潜在的漫长审理周期,为节约司法资源、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持续投入,建议法官阁下下令双方进行强制性和解会议,以探讨所有可能的商业解决方案”。
动议的文字写得冠冕堂皇,处处标榜“效率”和“节约”,但其潜台词再明显不过:试图利用法官可能希望控制案件流程、减少法庭负担的心理,将案件推向庭外和解的轨道,从而规避在法庭上可能面临的、对其越来越不利的专利无效风险。
这无疑是对方在传递“和解”意向碰壁后,在程序上施加的又一层压力。
几乎在同一时间,罗伯特邮件的附件里,还提到了来自法律界内部渠道的非正式“风声”:K&S律所的人私下向某些同行“放风”,暗示如果星瀚方面拒绝“合理的”商业和解,坚持将诉讼进行到底,那么Titan Tech将动用一切法律程序手段,“确保让星瀚互联在未来的每一个诉讼环节都付出远超想象的代价”,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更多的程序动议、要求更广泛且昂贵的证据开示、甚至不排除在未来引入更多“相关”专利加入战团。
这是赤裸裸的威胁,意图制造一种“即便你技术占优,我也能用程序和成本拖垮你”的恐惧氛围。
沈墨华看着屏幕上的文字,嘴角那抹冰冷的弧度愈发明显。
对方的策略已经很清晰了:听证会失利后,正面技术对抗信心受挫,于是转为“边打边谈,以打促谈”的混合策略。
一方面降低要价抛出“和解”诱饵,另一方面在程序上继续施压并伴以威胁,试图多管齐下,动摇他的决心,逼迫他就范。
这是资本博弈中常见的手段,但用在此时此地,反而更印证了对方的心虚与焦躁。
他正准备给罗伯特回复邮件,指示其起草强有力的反对动议,坚决反对强制性和解会议,并强调案件争议焦点(专利有效性)已因关键前案的出现而清晰,需要的是司法裁决而非商业谈判时,桌面上另一部手机响了起来。
这次是那部用于重要商业伙伴联络的加密智能手机。
来电显示:理查德·维克汉姆,纽约。
沈墨华看了一眼屏幕,又看了一眼旁边电脑上罗伯特的邮件,眼中闪过一丝了然的微光。
他没有犹豫,拿起手机,接通,声音恢复了平日的平稳:“理查德。”
“沈,希望达拉斯的阳光没有太灼人。”理查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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